票种核定概述
纳税人在申请领用发票之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具额度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票种核定所需资料
1.公章
2.发票章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票种核定报送资料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1份
2、加载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原件
3、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核定时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票种核定办理流程
1、纳税人提交资料
2、核对资料
3、齐全,审核反馈结果
4、不对,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
填表说明: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是初次购票前及因经营范围变化等原因,需增减发票种类数量时填写的。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身份证件类型:是指购票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2)发票种类名称:根据《发票种类代码表》的“名称”列填写,详见附件;
(3)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操作类型:填写增加、变更或删除;
(4)购票方式:填写验旧购新、交旧购新、批量供应或其他。
4.本表一式一份,由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票种核定费用及时间
(新设立的企业)票种核定1200;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可即时办结。
4.电子发票只发放电子数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5.纳税人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