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
国内多方通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企业从事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就需要申请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简称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证,它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业务代码:B22)
什么业务需要办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
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材料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研究报告;
(2)技术方案研究报告;
(3)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4)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7)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件证明(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8)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和控股子公司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9)验资报告原件或审计报告;
(10)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11)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
(12)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流程
1、提交资料
2、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
4、取得证书